获证组织名录公告规定

发布时间:2025-06-25    关键词:

获证组织名录公告规定

1 公告方式

机构通过以下方式对组织的获证信息向全社会进行公告。

1.1 本机构网站:http://www.bjzsrz.cn/

1.2 定期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(CNCA)

2 公告的内容

获证组织体系覆盖地址、认证范围、认证证书编号、颁证日期、有效性等。

3 公告的时效性

3.1 机构目前对组织的获证信息采用官网查询的公告方式。

3.2 根据公司规定在7日内按规定上报获证及证书变更情况。如有证书变更,将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。

4 重大事故的公告

获证组织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、执行的法律法规或强制性产品标准发生变化、发生产品质量事故、环境事故或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故,抽检不合格及顾客有重大投诉时,必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本机构,同时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。若因此造成暂停或撤销对获证组织的认证注册,责任在获证组织。本机构将在相关媒体上对被撤销注册的组织予以公告,同时上报CNCA。

5 书面通知

认证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三年(特殊情况除外)。初次认证后的第一次监督审核应在上次例行审核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,之后每年必须接受一次监督至证书有效期止,时间间隔为最长不超过15个月。每次监督审核合格的,并按期交纳监督审核费及年金后,机构向获证组织寄发《保持使用认证证书通知书》,认证证书继续保持有效。

为保持获证组织名录信息的一致性和有效性,本机构将不再提供其他书面信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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